文章预览
来 源 | 潇湘晨报、上海市总工会、中国裁判文书网 12月10日, 据上海市总工会消息,法院处理了一起以领导点赞朋友圈证明加班事实的劳动纠纷案。 一员工休息时间推广公司产品, 发朋友圈后领导为其点赞。 后该员工被公司开除, 主张领导朋友圈点赞应视为加班, 公司应支付加班费。 双方为此对簿公堂。 小杨于2016年3月,与北京某科贸有限公司签订了期间为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的劳动合同,岗位为南通业务代表,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公司《门店服务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考核后 < 80分,即解除劳动合同。 2018年7月11日,小杨申请7月16日休年假,部门主管以“7月为公司走店重要时期,建议调整休假时间”为由未同意被告的休假申请。 2018年7月16日,小杨至北京市社保稽核部门投诉公司缴纳社保基数不足等问题。 2018年8月6日,公司出具《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