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起因靠“刷单”抬高流水、伪造虚假业务量而引发的虚假广告案。博士研究生张某等人因涉及虚假广告罪被法院审理并判决有期徒刑、缓刑及罚金。案中涉及张某成立公司从事店铺运营、开展“刷单”业务的情况,以及法院的判决依据和提醒商家的合法经营之道。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主要事件概述
文章报道了张某利用高智商通过“刷单”伪造虚假业务量,涉及虚假广告罪被判刑的案子。
关键观点2: 案发经过
描述了从张某成立翻译服务公司到逐渐转为店铺运营,再到开展“刷单”业务的整个过程,以及涉案人员的角色分工。
关键观点3: 刷单操作细节
详细说明了“刷单”业务的操作方式,包括张某如何联系商家和刷单平台,以及不同角色的任务。
关键观点4: 案件进展和判决
法院认定被告违反虚假广告罪,并根据各被告的角色和表现做出判决。详细说明了刷单的数量和金额,以及涉案人员的退缴情况。
关键观点5: 法官提醒和案件意义
法官强调了刷单的社会危害性,并提醒商家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同时,文章强调了合法经营的重要性,以及刷单对商誉和法律的潜在影响。
文章预览
本是前途无限的博士研究生,却利用自己的高智商,通过“刷单”伪造了8个亿的虚假业务量而被判处刑罚。 近日,南湖法院审结了一起靠“刷单”抬高流水、伪造虚假业务量的虚假广告案,依法判决张某、于某、胡某、李某犯虚假广告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刑期,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共计43万元。 案发:靠“刷单”走“捷径” 时间拨回到2018年。 张某是一名博士研究生,2018年,他成立了一家翻译服务公司,主要经营翻译和写作业务。 2019年,“电商”火热,“新零售”不断冲击着线下市场,张某陆续收购了一些信誉高的天猫、淘宝店铺,公司的运营方向逐渐转为店铺运营。张某将收购来的店铺以“单坑位”的形式出租给需要的合作商,收取一定的租金和服务费、佣金。 ▲张某的公司 为展开更多合作,张某在全国各地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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