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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异常凭证”不要慌,正确处理可以避免税务风险~ 来看看这个公司的案例:原本要补税的7566万元,居然不用补了,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0 1 异常凭证被查 ! 补税 7566万! 2019年12月,远大生水公司接到了宁波税务局发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因远大公司收到的上海政宏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票467份, 涉及增值税75,664,009.38元 。已被开票方企业(即上海政宏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列入 异常凭证 范围。根据相关规定,远大生水公司已认证抵扣的,其进项税额一律需要作 进项税额转出 处理。这就导致远大生水公司需要补税7566万元。 这可如何是好啊!对方开具的发票被认定为异常凭证,我们收取发票的一方也跟着遭殃! 补税还不算完,关键是远大生水公司是上市公司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孙子公司。如果远大生水补税7566万元,会减少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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