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松江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贴息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的详细介绍,包括总体原则、责任部门、扶持对象、合作银行、贴息方式、贴息标准、贴息期限、申报程序、审核流程、资金拨付、财务处理、专款专用、调整和中止、贷款监督和其他等各个方面的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总体原则
贴息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本市和松江区新基建发展政策导向,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关键观点2: 扶持对象
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基建项目,包括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数据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等,符合松江区“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需要,能够提供新时代基础设施服务功能的项目。
关键观点3: 合作银行
合作银行为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国有商业银行等在松江设有实体性营业机构的商业银行,针对“新基建”建立专门信贷制度和团队,设置快速审批通道优先安排审批。
关键观点4: 贴息方式
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的原则,项目单位凭贷款合作银行开具的利息支付清单每半年向区发改委申请贴息。合作银行应提供专门优惠利率。
关键观点5: 贴息标准
当合作银行优惠利率高于2%时,资金管理部门在合作银行优惠利率基础上提供不高于1个百分点的利息补贴,降低企事业单位贷款成本。
关键观点6: 其他重要规定
贴息期限原则上按项目建设期限进行,贷款投放日不晚于2026年12月底,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单位收到财政贴息资金后,在建项目作冲减工程成本处理,竣工项目作冲减财务费用处理。财政贴息资金必须保证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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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松江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贴息资金 使用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对松江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 杠杆作用,推动本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上海市新型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贴息管理指导意见》《松江区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 设行动方案( 2020-2022 年)》等文件精神,设置松江区新型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贴息资金( 以下简称 “ 贴息资金 ” ), 结合本区实 际,特制定本贴息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体原则 贴息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本市和我区新基建发展政策 导向,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 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条 责任部门 区发改委负责贴息政策的制定和解读,会同区财政局及其他 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负责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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