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扬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已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两个条例分别针对营商环境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有具体的章节和条款来细化实施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扬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要点
该条例共7章64条,从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监督保障五个方面详细规定,旨在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制度红利。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规定,以及对社会监督、人大监督、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法律责任的具体要求。
关键观点2: 《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的要点
该条例共29条,主要关注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等六个方面,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条例明确了‘国际儿童节’所在周为‘儿童周’,并规定了相关保障机制和措施,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保障要求。
关键观点3: 市人大经济工委和社会委的监督措施
市人大经济工委和社会委将通过各种监督方式,如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以确保两个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文章预览
2月19日,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扬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据悉, 两部“条例”已分别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均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扬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共7章64条,从 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监督保障 等五个方面,着力固化成熟经验,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制度红利。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现场服务和网上服务等作出规定,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对差评事项及时调查核实,根据合理诉求予以改进。条例对社会监督、人大监督、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保障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 共29条,从 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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