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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科学技术奖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吉林省国家科学技术奖储备,提前谋划、提前布局,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对拟于近年通过我省提名参评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情况进行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种类 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 二、征集原则 1.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1号)和《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国科发奖〔2023〕225号)的有关要求。 2.同一候选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 原则上拟申请项目的第一完成人需以负责人身份获得过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以上奖励 。 3.项目的材料不得含有任何涉密内容。 三、相关要求 1.推荐程序。请各有关单位于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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