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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芬兰研究理事会(RCF)双边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4年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两国科研人员开展合作交流。 一 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的学科领域。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为20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 (四)资助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赴芬兰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芬兰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在华举办中芬小型双边研讨会的费用;芬兰研究理事会资助芬兰研究人员来华的国际旅费和在华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在芬举办中芬小型双边研讨会的费用。 (五)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5月1日至2027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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