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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交易组织事项 2024年9月14日 12:00前截止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 “ 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需参与本次交易的电力用户应于9月14日前完成市场注册程序。 2024年9月30日 12:00前截止 需参与本次交易的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完成零售服务绑定程序。(可完成次月或后续月份的套餐参数变更) 2024年10月12日 14:00前截止 需直接参与交易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应通过新一代上海电力交易平台及时有效地上报10月分时段用电需求电量(须分为高峰、平、谷三段价区)。单位为兆瓦时,数值精确至小数点后第三位(1万度=10兆瓦时)。 市场主体若对用电需求电量上报有疑问的,请联系交易中心咨询 。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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