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关于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的通知,鼓励县联合申报试点,明确申报条件和试点名额分配。强调新技术应用,强化平台监管,严格资金使用,并给出其他申报要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优化申报条件
鼓励两个及以上的县联合申报试点,联合试点县占用一个试点县名额,明确牵头县统筹申报及后续工作。
关键观点2: 科学确定试点名额
计划支持75个试点县,名额分配考虑地方新能源汽车和公共充换电设施发展状况及未来潜力等因素。
关键观点3: 鼓励新技术应用
对具有明显示范效应的车网互动(V2G)项目给予折算标准桩的优惠政策。
关键观点4: 强化平台监管
要求试点县公共充换电设施实时上传数据至清算平台,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省级平台需与试点县公共充换电设施“直连”,并采用多种方式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关键观点5: 严格资金使用
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县域充换电设施试点工作,不得用于其他国家级充换电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或试点示范等项目支持下的建设。
文章预览
2025年2月25日,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优化申报条件,鼓励两个及以上的县联合申报试点(以下简称:联合试点县),联合试点县占用一个试点县名额, 明确牵头县统筹申报及后续工作 。试点县所在地级市2024年汽车保有量应不低于25万辆。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财办建 〔2025〕3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简称三部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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