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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份额转让,公允价值如何评估更合理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4-10-01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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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转让股权、合伙企业份额等权益性资产时,尤其当转让方为个人时,很多地方都要求“先税务后工商”,即必须先经完税后方可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实务中这个时候很多主管税局都会要求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和实际转让价格孰高来确定转让计税收入进而计算应纳税额。就该事项,我们以实务中遇到的一个典型案例为例,来解析下计税收入确定时可能存在的几个重要问题: 一、案例概况 甲合伙企业系A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其中王某(LP)的份额占比为20%;甲合伙企业对A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0%。A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账面净资产1100万,穿透计算王某持有A公司4%股份。 王某于2022年1月1日作为员工激励对象被授予合伙企业份额,授予价格为1元每股,即王某在合伙企业出资1000*20%*20%=40万。 《合伙协议》约定,若王某在2022-2023年内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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