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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友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投稿:1950354508@qq.com;法律咨询:010-56455910; 商务合作微信号:13910271035 (即可勾搭高净值群体) 来源:裁判文书网、规制与劳动法 案情简介 宁某系S公司的员工,工种系电工。宁某上下班都要经过出入口的考勤系统验证指纹后才能进出。宁某的上班时间为上午7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2018年9月21日,S公司的网络智能办公系统中公布并传阅了场2018年中秋、国庆节值班人员表,其中“2018年国庆值班人员”(值班日期10月1-3日)名单中没有宁某,宁某在2018年10月1日至3日处于放假状态,不用上班。 2018年9月30日17时40分,宁某经过考勤系统验证指纹后下班离开生产区,之后该考勤系统再没有验证宁某的指纹记录。2018年9月30日18时05分左右宁某从公司种鸡场外出,20时30分回到公司种鸡场员工宿舍休息。10月2日7时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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