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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区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企业退休(到龄)人员 一次性奖励集中登记告知书 根据《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人员实行一次性奖励的补充意见》(苏府规字〔2010〕2号)规定,从2025年2月8日至3月31日,对市区(除吴江区外)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集中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1. 2024年度,在本市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持证人员(含终身无子女)。 2.苏州市区城镇户籍,无业,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未曾享受过计划生育奖励的独生子女父母。 3. 2023年及以前退休符合条件的漏登记人员。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25年2月8日至3月31日, 在居住地社区(村)办理申请登记手续(部省属企业及其控股企业退休人员在所在单位登记领取)。 三、奖励标准 每人一次性奖励3600元。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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