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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共:304字 13图 预计阅读时间:15分钟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4—2035年)》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4〕1198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交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外汇局: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4—2035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8月14日 附件: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4—2035 年).pdf 以下为《方案》全文: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绿色低碳金融产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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