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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海涛、林 姗、黄玲玲 来源:人民法院报 金融消费者 请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伴随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金融消费活动已深入平常百姓家,与此同时,金融消费服务引发的矛盾纠纷也在不断增加,消费者金融权益被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与其他行业相比,金融消费关系中,金融机构在规则制定、缔约谈判、信息控制和利益分配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然而,消费者的金融素养亦在不断增长。记者梳理了2022年福建厦门法院办理的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些典型案例,从中不难看出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正逐渐提升。 一、银行未尽提示义务,自动续约项目消费者无须买单 2022年2月,某银行厦门分行将俞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信用卡欠款本息及违约金等合计人民币18613.88元,其中包括其他费用人民币20元。该案的争议焦点即这笔20元的其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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