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介绍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一系列政策,包括节日放假调整、退休年龄延迟、社保福利增强、药品目录更新、学位法实施、网络安全管理、能源法实施、婴幼儿及儿童用纸品规范、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订、湿地保护条例修订以及校园商超管理意见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节日放假调整
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两天,即农历除夕和5月2日,春节和劳动节放假天数增加。
关键观点2: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自2025年起,男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将延迟,男职工从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女职工从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
关键观点3: 社保与医疗保障提升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实施,明确丧失劳动能力者的病残津贴领取方式;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施,增加91种新药。
关键观点4: 多项法规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等法规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涉及学位授予、网络安全、能源开发等多个领域。
关键观点5: 其他政策调整
包括婴幼儿及儿童用纸品规范、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订、湿地保护条例修订以及校园商超管理意见等政策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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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 “新北方” 可以订阅哦! 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5月2日。 增加后,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 放假总天数从11天增加至13天。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用15年的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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