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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 《关于完善电采暖电价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煤改电等居民用户 电采暖电价不变 此前,新疆电采暖电价 主要通过新能源企业交易和分摊实现 随着近年电采暖用电持续快速增长 政策实施范围不精准问题日益凸显 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通知》突出精准保障、分类施策、市场推进, 将电采暖用户分为三类: 1 煤改电等居民用户,电采暖电价保持不变,继续执行0.22元/千瓦时; 2 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采暖用电与生活用电执行统一价格; 3 鼓励支持非居民电采暖用户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购电形成用电价格。 改革后电采暖电量怎样保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明确,居民电采暖用电(含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采暖用电)纳入优先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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