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描述了一场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员工王娟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纷。王娟因患有焦虑症和抑郁症而请假,但公司对其病假申请存在争议,并进行了司法鉴定。最终,法院认定王娟在特定期间内无精神病,其请假理由不成立,构成旷工。公司因此解除了与王娟的劳动合同,引发了一系列诉讼。案件历经一审、二审,以及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员工王娟因患有焦虑症和抑郁症而请假
王娟在争议期间多次提供不同医院的疾病证明单,声称因患有焦虑症和抑郁症需要休息。然而,公司的司法鉴定申请揭示了她在特定期间内并无精神病。
关键观点2: 公司进行司法鉴定
公司对王娟的病假申请存在争议,并申请了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结论为王娟在争议期间无精神病,请假理由不成立。
关键观点3: 法院认定王娟构成旷工
根据司法鉴定结论,法院认定王娟自2015年6月25日起未到岗构成旷工,并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违法。
关键观点4: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存在法律问题,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
关键观点5: 员工索赔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王娟针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进行了新的诉讼。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
文章预览
Hi~新朋友,记得点蓝字关注我们哟 案例来源| 劳动法库 小编按:这个劳动争议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劳资双方鏖战4年历经6轮诉讼,公司成功破解了抑郁症泡病假问题,但也付出了很大代价,一定要看到最后,能学到很多! 2013年7月31日,王娟入职光之华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2013年7月31日,公司向王娟送达了《员工手册》,该手册规定: 员工手册 …… 如有病、事假,必须预先向部门主管请示,经批准后主可休假,未经批准,一律按旷工处理 ,员工未经许可擅自不来上班者为旷工。……月累计旷工二天按严重过失处理,除扣除当月综合薪金外并可解除劳动合同等。 该《员工手册》由公司于2010年7月13日制定, 未经公司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制定。 2013年7月31日,王娟签署员工入职承诺书,内容为: 员工入职承诺书 本人王娟,于 20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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