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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浙江 北京 江苏 湖北 上海 山东 广西 江西 四川 湖南 福建 陕西 天津 安徽 海南 云南 河南 重庆 辽宁 新疆 黑龙江 更多 为进一步落实“十四五”人才强校战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教科研水平、产学研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现面向社会一批非在编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安心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2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在196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二、岗位信息一览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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