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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明确!这些情形老师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昆明发布  · 公众号  · 云南  · 2024-08-28 17:01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展开,详细阐述了教师合法权益的维护,包括教师教育惩戒权的支持以及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性。同时,文章介绍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具体内容,包括教师可以实施的教育惩戒措施以及教师在实施过程中不允许的行为。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教师合法权益的维护

包括支持教师教育惩戒权,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并对侮辱、诽谤教师的言行进行惩处,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观点2: 教育惩戒的范围和措施

详细列举了教师可以实施的教育惩戒措施,包括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增加教学或班级公益服务任务、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同时规定了哪些情形老师可以实施教育惩戒以及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允许的行为。

关键观点3: 中小学教师对学生身体上的惩戒权的限制

中小学教师对学生身体上的惩戒权被限定在正常限度内的罚站(一节课内)、抄写等,不允许对学生进行殴打、辱骂等侵害行为。


文章预览

8月26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发布。 其中提出, 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 。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意见的发布 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表示应该把惩戒权还给老师 这代表了整个社会对教师职业的尊重 有网友建议 惩戒权也应注重分寸 还有网友表示 惩戒权会给老师更大的压力 教育惩戒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那么,哪些情形老师可以实施教育惩戒?教育惩戒又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在教育惩戒的过程中哪些行为是不允许的? 2021年开始执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教师可以实施的惩戒范围。 文件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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