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列出了10条措施,旨在进一步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集采工作。文章主要总结了该通知的三个关键点:更严格规范排查集采政策落地情况,扩大参与主体范围;严格管控高价非中选药品的使用;建立省级平台统一结算,推动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集采药品耗材。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更严格规范排查集采政策落地情况,扩大参与主体范围
通知要求各批次集采结果落地执行第3个月起,要组织问题排查,确保集采政策顺利实施。参与主体范围扩大,包括公立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民营医院等。还鼓励将紧密型医共体作为整体进行报量,提高医共体的整体效能。
关键观点2: 严格管控高价非中选药品的使用
通知强调在处方点评中加大对集采品种的点评力度,对不合理大量使用高价非中选药品的科室和医生予以定期通报,并可能面临警告、限制处方权等处罚。同时,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采购数量异常或超出规定比例的医疗机构进行提醒或约谈。
关键观点3: 建立省级平台统一结算,推动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集采药品耗材
通知要求建立省级平台统一结算,探索扩大到其他品种,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集采药品耗材。已有省份开始执行这一政策,部分地区回款周期从6个月压缩到30天。不按时回款的医疗机构可能会受到通报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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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颜色 来源 | 赛柏蓝 刚刚,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列出了10条措施。 近年来,各地区积极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总体超量兑现了“带量”承诺。根据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促进医疗机构、医药企业遵循并支持集中带量采购机制,履行“带量”的核心要求,促进“采、供、用、报”有序衔接。 《通知》对采购、供应、使用及价格管理等多方面作出了更明确的要求。 2024年进入尾声,这一通知的相关要求也是给接下来的药品集采和执行工作作出规范。 01 规定时间排查 集采政策落地更加规范严格、参与主体范围扩大 各批次集采结果落地执行第3个月起,要组织对本区域医疗机构中选药品和耗材进院情况开展一轮问题排查。 可能排查的内容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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