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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后,业主发现8米外建起了垃圾房,要求开发商拆除,法院判了!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 2025-01-26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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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买的房子 迎来第一位“不速之客” 忍不了又赶不走 当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冲突 如何平衡? 垃圾房不请自来引风波 开发商与业主对簿公堂 2022年,张某从开发商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收房后,张某发现他家房屋的西北方约8米处建起了小区生活垃圾房。当初购房时,开发商并没有告诉张某他的房屋周围会建造生活垃圾房,也没有在购房合同中列明这一不利因素,这下张某不乐意了。张某认为垃圾房与楼房距离过近,后续随着小区业主陆续入住,生活垃圾必然会增多,在垃圾清运、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和异味将会对他的日常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张某要求开发商排除妨害,拆除垃圾房。 开发商则认为,这个生活垃圾房是按照2020年江苏省无锡市发布的相关规定要求建设的,且通过了无锡市城市管理局环卫管理处的验收,垃圾房的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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