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中国全面实plement个人养老金制度,自2024年12月15日起,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与。制度扩大至全国范围,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等产品被纳入养老金产品范围。商业银行提供服务渠道,保障参加人的权益。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全面实施。
自2024年12月15日起,所有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该制度将从36个先行城市同步扩大到全国范围。
关键观点2: 养老金产品范围的扩大。
除了原有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产品,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也被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关键观点3: 商业银行的服务与支持。
商业银行将提供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为参加人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如变更开户银行、领取个人养老金等。同时,鼓励商业银行销售全类型个人养老金产品。
关键观点4: 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纳的资金由个人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
关键观点5: 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条件和流程。
除了常规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情形,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也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后,可以通过不同途径提出申请并经核实后领取。
文章预览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 《通知》明确, 自2024年12月15日起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从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同步扩大到全国。 《通知》规定,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产品基础上, 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金融机构要做好个人养老金产品资产配置公示等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投资咨询服务,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投资者的保护,保障参加人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通知》指出,审慎确定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范围, 鼓励支持商业银行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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