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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直播兴起 打着“感情牌”的打赏乱象时有发生 一些粉丝沉溺其中 持续打赏 不仅损失钱财 诱发家庭矛盾 也有违社会公序良俗 掺杂着“感情”的打赏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定性,是赠与还是消费?已婚人士被诱导巨额打赏,配偶一方能否要求返还?如何通过司法裁判引领直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近日,法院审结一起成年人直播打赏返还纠纷。 1 主播“诱导”女子疯狂打赏 杨某与妻子高某共同经营着一家餐馆,闲暇之余,高某逐渐迷上了手机直播,在直播间结识了小自己12岁的“00后”主播孙某,并从最初在直播间与孙某线上互动发展到线下约会。其间,孙某以各种话术表达对高某的爱意,并诱导其在直播间疯狂刷礼物、打赏。 “保时捷以上你点点” “粉色嘉年华” “520红包” “竭尽全力去守护你包容你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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