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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MY聊审计,专注于CPA业务探讨。 本期内容主要来源于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4,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案例 1-17 联营企业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投资方的会计处理 一、案例背景 A 上市公司原持有 B 公司 25% 的股权,为 B 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对 B 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2
x 18 年 11 月 30 日, B 公司向其母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C 公司 100% 的股权,该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B 公司追溯调整了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 B 公司完成重组后, A 公司对 B 公司的持股比例由 25% 下降为 12% ,仍为 B 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A 公司有权向 B 公司委派 1 名董事,因此 A 公司认为,其仍对 B 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并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 问题: (1) 鉴于 B 公司因收购 C 公司而调整了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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