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位HR面临的公司问题,即有员工长时间停留在厕所,公司打算通过限制上厕所时间来处理此问题。文章讨论了员工和公司的观点,并引用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来探讨公司是否能开除此类员工。同时,文章还提到了人力资源领域的一些其他问题和挑战,强调了了解《劳动法》对HR的重要性,并推荐了一个学习课程。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员工长时间停留在厕所的问题
文章描述了一位员工长时间停留在厕所的问题,公司和员工对此有不同的观点。公司认为这种行为对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而员工则认为这是正常的生理需求。
关键观点2: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文章引用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指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长时间停留在厕所的员工,这种行为可以被定义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关键观点3: 人力资源领域的其他问题和挑战
文章提到了人力资源领域的其他问题和挑战,如“三期”员工工作懈怠、公司改变主体、合同变更等。这些问题也对HR提出了挑战,需要了解和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
关键观点4: 学习劳动法课程的重要性
文章强调了了解《劳动法》对HR的重要性,并推荐了一个学习课程。课程内容包括人力资源法律课的40个主题,旨在帮助HR掌握企业用工风险的核心能力。
文章预览
事情是这样的。 最近,一位在杭州工作的HR,向我们的后台提了一个问题,她说: 「我们公司是互联网行业的,我们公司有一位员工,平时就喜欢摸鱼,每天上午去一趟厕所,一进去就是一小时。下午再去一趟厕所,然后又是一小时,已经面谈了好几次,他都以自己肠胃不好为由,认为公司在找茬,公司没有人道主义精神。 现在行政部打算拿出杀手锏: 明令禁止带薪拉屎,上厕所需要打卡。上厕所的时间严格规定15分钟,超过15分钟就不算在工作时间内。超过15分钟,你就得延迟下班对应的时间,把拉屎的时间补回来。 但我们人力资源部觉得这样也不合理,我们该怎么办?这类员工该怎么处理?公司能不能把这位员工给开除了,同时可以不给补偿?」 看来这是一家有味道的公司。 首先,行政部这样的做法,显然是缺乏格局和思考的。 我们通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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