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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网页图片、视频公开时间的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科技自媒体  · 2024-07-11 07:59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微信公众号开设“每周一案”专栏的相关内容,重点关注一起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的案例。文章介绍了案件的背景、过程、裁判要旨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的解读。案件涉及互联网网页图片、视频公开时间的审查判断,强调在判断时应综合考虑网站的资质信用、运营管理模式、技术手段等因素,重点审查网页图片、视频的编辑、发布机制。同时,文章还介绍了案件的相关证据和争议焦点,最终判决结果以及关联索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与目的

案件涉及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互联网网页图片、视频公开时间的审查判断,旨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关键观点2: 案件关键信息

案件涉及北京紫某科技有限公司和精某公司之间的专利纠纷,涉及专利号为201310354697.8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问题。

关键观点3: 裁判要旨

在审查互联网网页图片、视频公开时间时,需综合考虑网站的资质信用、运营管理模式、技术手段等因素,重点审查网页图片、视频的编辑、发布机制。用户可自行编辑发布时间的情况下,不能仅凭发布时间作为相关信息的公开时间。

关键观点4: 案件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行政判决,驳回了精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文章预览

编者按: 为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宣传,积极讲好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故事,及时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工作动态,助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微信公众号设“每周一案”专栏,简介基本案情,梳理裁判要旨,既为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人员提供裁判检索,也为法律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提供实务参考。 互联网网页图片、视频公开时间的审查 —— (2022)最高法知行终469号 【裁判要旨】 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对互联网网页上的图片、视频公开时间的审查判断,应当综合考虑网站的资质信用、运营管理模式、技术手段等因素,重点审查网页图片、视频的编辑、发布机制。用户可以自行编辑修改发布时间,或者发布内容、公开状态等发生变化后发布时间仍然不变的,如无其他证据佐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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