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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遛狗绳引发37万元纠纷? 年逾六旬的陈阿姨在小区散步时,被一只未拴绳的宠物狗撞倒在地,送医后伤情被诊断多处骨折、严重骨质疏松及强直性脊柱炎。 事后,陈阿姨状告狗主人赔偿。饲养人却认为陈阿姨是因自身未站稳而摔倒,而且已年过六旬身患多种疾病。 南山法院审理认为,饲养人张女士作为动物的饲养人,对自己的宠物负有监管义务,其未对宠物采取安全措施,导致饲养的宠物冲撞致人受伤,应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陈阿姨37.17万元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事件: 宠物狗撞倒六旬老人 2021年8月的一天,63岁的陈阿姨在居住小区的空中花园散步,被一只未拴绳的中型宠物狗撞倒在地,送医院后被诊断为多处骨折、严重骨质疏松及强直性脊柱炎,陈阿姨两次住院共治疗15天,医生嘱咐出院后需全休及定期换药复诊。 事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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