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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本市场虚假陈述纠纷的16条裁判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 公众号  ·  · 2023-10-19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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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虚假陈述,对投资者和市场预期产生严重误导,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本系列案由赵某夫妇通过龙某传媒用50倍杠杆资金收购上市公司祥某文化(原名万某文化)控股权被处罚并最终收购夭折引发。证监会认定,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某传媒通过万某文化公告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该事件被媒体评为“2017年资本市场十大事件”,社会高度关注。2018—2019年,1100余名投资者陆续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要求祥某文化、龙某传媒、赵某等赔偿股票投资损失,标的额共计9600余万元。杭州中院经审理,判决祥某文化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龙某传媒、赵某等承担连带责任。为促成群体性纠纷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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