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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MY聊审计,专注于CPA业务探讨。 本期内容主要来源于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4,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案例 1-05 以取得自身权益工具为对价处置子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 一、案例背景 A 上市公司于 2x18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 A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 A 公司和控股股东 B 公司为剥离上市公司亏损资产而达成的交易。根据双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 " , A 公司向控股股东 B 公司出售其全资子公司 C 的 100% 股权。 C 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6 亿元,评估值为 8 亿元,双方以评估值 8 亿元作为交易价格(假设审计、评估基准日为 2x18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 B 公司以其持有的 A 公司 3 亿股普通股作为对价取得上述 C 公司股权,对价股份价格依据 A 公司董事会决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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