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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国庆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国家医保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及政策解读。旨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开”,在试点评估基础上全面推开试点。 全面推广、保障供给、解决价格落差 这份文件解读了《意见》的任务目标是:解决相关药品在“4+7”试点城市和非试点地区间较大价格落差问题;在全国范围内推广“4+7”试点集中带量采购模式;优化有关政策措施,保障中选药品长期稳定供应。具体思路就是,按“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组织试点城市和先行跟进试点的省份之外25省区和新疆建设兵团形成联盟,开展跨区域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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