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讨论了关于代销协议签订和净值披露的新规定对金融机构、私募和投资人产生的影响。文章提到了代销协议签订的成本不高,可以大面积撒网签代销,但金融机构的代销流程比民营第三方基金销售公司严格许多。新规定对投资人的披露要求加强,但售前环节的规定尚不明朗,导致私募行业活力流失。文章还提到了净值化财富转型的含义以及误伤到基金研究和基金投教的现象。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代销协议签订成本不高,金融机构和三方基金销售持牌机构可大面积撒网签代销。
文章指出,代销协议签订的成本并不高,因此金融机构和三方基金销售持牌机构可以积极推广代销业务,继续披露净值。
关键观点2: 金融机构代销流程严格,小私募难走通流程。
与民营第三方基金销售公司相比,金融机构的代销流程更为严格,因此不知名的小厂很难走通这个流程,这也是为何之前小私募很少被收录的原因。
关键观点3: 新规定对投资人有利,加强披露要求。
新规定对投资人的披露要求加强,这有利于投资人了解真实情况并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
关键观点4: 售前环节规定不明朗,私募行业活力流失。
文章提到,目前新规定在售前环节尚不明朗,导致私募行业活力在不断流失,许多私募已经中止了一部分的活动。
关键观点5: 净值化财富转型受到一定影响,误伤到基金研究和基金投教。
文章指出,净值化财富转型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新规定的影响,同时误伤到基金研究和基金投教的现象也存在。
文章预览
大家好,我是Hanson。 一觉醒来, 投资人发现手机里的净值“不见了”。 群里的金主爸爸们已经炸了! 6月底之后,这个群从来没有如此活跃过。 代销协议签订的成本并不高,尤其是在不需要做真正去做代销的场景下。所以对于金融机构和三方基金销售持牌机构,可以大面积撒网签代销,继续披露净值。理论上你有多少家私募,就可以签多少家代销。 另外一个口子是投资人(看净值的一方),基本能够解决符合特定程序的要求。 代销协议覆盖是时间问题,短期可能来不及签那么多,但随着时间推移,覆盖范围上当前新规无法形成有效阻碍。 但是金融机构比如券商、银行,其代销流程要比民营第三方基金销售公司严格许多。不知名的小厂很难走通这个流程,这就是为什么先前无论是ZS、TF、ZX、GF、ZQ、GJ、SW等等这些机构的周报上,都鲜有量化小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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