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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事关南京“校园餐”

南京市场监管  · 公众号  · 食品安全  · 2025-01-14 18:25
    

主要观点总结

本公告是关于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校园餐’食品安全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相关事项。旨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校园餐’食品安全监督共治,及时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举报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园餐’经营主体,包括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食堂,以及相关的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商等。

关键观点2: 举报奖励范围

对于举报的“校园餐”食品安全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使用过期食品原料、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经查证属实结案后,将予以奖励。

关键观点3: 举报途径

举报人可以通过举报电话、邮寄、现场反映等方式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受理、依法处置,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关键观点4: 其他重要信息

公告还提到了举报奖励的等级认定、实施等细节,以及呼吁市民朋友踊跃参与,共同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文章预览

关于“校园餐”食品安全重大 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鼓励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校园餐”食品安全监督共治,及时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等相关规定, 现将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校园餐”食品安全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举报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园餐”经营主体 ,包括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食堂,以及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商等。 二 举报奖励范围 对于举报下列“校园餐”食品安全重大违法行为, “校园餐”经营主体涉嫌犯罪或者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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