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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非法处置法院已查封财产的行为认定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 2024-11-08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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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侵删) 案情 2023年初,某法院在审理有关案件过程中,对被执行人钱某名下的五套房产依法予以查封,法院随后将查封手续送达被执行人及房产部门。因房产部门工作人员的疏忽,上述五套房产未进行不动产查封登记。 不久,被执行人钱某将上述房产中的四套出售给第三人用于偿还债务,案发前尚未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物权登记生效原则,涉及不动产买卖的,必须经由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公示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钱某对已查封房产转售第三人并未经过登记,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处置,因此不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 钱某将法院已查封的房产出售给第三人用于偿还债务属于对房产的事实处置,虽未办理变更登记,但已经严重阻碍诉讼活动和国家司法权的行使,应构成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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