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分析了改造工程是否需要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问题。通过引用相关设计规范和指南,总结了北京地区和其他地区对于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的要求,并提到了电气设计工具箱小程序可以提供相关地方文件。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改造区域非消防配电回路需按照现行技术标准判断是否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如采用上一级配电系统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需进行评估对改造区域的有效性。
关键观点2: 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建筑整体改造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需设置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对于局部改造、内部装修等非整体改造时,如原建筑无此系统则可不设置。
关键观点3: 防火门监控系统
建筑整体改造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需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如项目非整体改造但内有新增的常开防火门,则需设置相关联动设施使防火门在消防状态下自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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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改造工程是否需要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分析 1.问题分析 随着新建项目放缓,改造项目数量越来越多,在进行改造项目电气设计时,经常会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原有项目由于建成较早,并没有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那么改造后项目是否需要设置这些系统呢 ? 2.规范条文 首先看看设计规范中都有哪些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10.2.7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非消防用电负荷 应 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下列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 宜 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2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3 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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