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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理应按时上下班, 若因迟到早退违反公司基本规章制度, 公司处理无可厚非。 然而, 员工因6次早退被开除, 其中5次提前1分钟。 用人单位此番操作是否合理合法呢? 一起来看看↓↓ 因多次早退1分钟被开除 员工不服,申请仲裁 2022年2月21日,陈某至武汉某科技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同时陈某于该日签字确认愿意遵守公司下发的《员工手册》中的公司制度,制度中载明“年度累计迟到、早退达6次及以上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经人力调查核实后,将给予开除处理。” 2022年12月6日,武汉某科技公司通过邮件向陈某发送辞退函,写明“陈某未经公司审批同意,于9月3日早退11分钟、10月22日早退1分钟、10月27日早退1分钟、11月18日早退1分钟、11月22日早退1分钟、12月5日早退1分钟,累计6次,公司将依法解除与陈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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