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两高”司法解释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明确列为洗钱方式。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新型洗钱载体和方式不断涌现,司法解释明确了刑法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具体情形,包括通过虚拟资产交易等。同时,司法解释还明确了自洗钱和他洗钱犯罪的认定标准,以及情节严重的情形。全国法院审结了不少洗钱罪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金融犯罪。法院将依法从重从严惩处洗钱犯罪,加大罚金刑判处和执行力度。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司法解释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明确列为洗钱方式之一
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洗钱手法不断翻新升级,虚拟币、游戏币、直播打赏等成为新型洗钱载体和方式。
关键观点2: 司法解释明确了七种具体情形,包括通过虚拟资产交易转移犯罪所得
司法解释详细列举了刑法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具体情形,使法律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
关键观点3: 司法解释明确了自洗钱和他洗钱犯罪的认定标准
司法解释对自洗钱和他洗钱犯罪的认定进行了详细规定,为打击洗钱犯罪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关键观点4: 全国法院审结了不少洗钱罪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毒品、贪污贿赂等犯罪
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法院审结的洗钱罪刑事案件数量有所上升,法院将依法从重从严惩处洗钱犯罪,加大罚金刑判处和执行力度。
文章预览
“两高”司法解释 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 明确列为洗钱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中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明确列为洗钱方式之一。 据最高法介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洗钱手法不断翻新升级,虚拟币、游戏币、“跑分平台”、直播打赏等成为新型洗钱载体和方式,对打击洗钱犯罪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对此,司法解释明确了刑法中“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七种具体情形,其中包括通过“虚拟资产”交易、金融资产兑换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等。 同时,司法解释明确了“自洗钱”“他洗钱”犯罪的认定标准,以及“他洗钱”犯罪主观认识的审查认定标准。 司法解释同时明确,洗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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