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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节日市场氛围,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联合提示》。 一、 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主动履行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 各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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