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在本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应聘及报考公务员的条件。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放宽高校毕业生应聘条件
《通知》明确了高校毕业生报考和应聘本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条件要求被放宽,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开放岗位,不受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的限制。
关键观点2: 公务员报考分类更灵活
《通知》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本市当年度公务员可根据本人基层工作经历等情况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职位,为考生提供了更加灵活的报考选择。
关键观点3: 目的在优化高校毕业生招聘与就业
通过放宽应聘条件和提供灵活的公务员报考分类,旨在优化本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招聘流程,同时提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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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 04 本文字数:368,阅读时长大约1分钟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工作党委、市教委、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放宽了高校毕业生报考和应聘本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岗位的条件要求,明确:本市事业单位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同时,本市地方国有企业、在沪央企在开展校园招聘时,应结合企业实际,将校招岗位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此外,《通知》规定,报考本市当年度公务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根据本人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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