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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 低楼层业主原本已签字同意, 结果又反悔阻碍施工。 其他住户无奈诉至莲湖区法院, 法院会怎么判? 案情简介 莲湖区某家属院建于1994年,属于老旧小区,居住在这里的多名业主年逾古稀,希望通过加装电梯改善其出行。 该家属院某单元共有14户业主,其中12户业主均同意加装电梯,1楼两户业主不同意加装电梯,在征求业主意愿的过程中,其中一名1楼业主签署“不阻挡”意见,另一名1楼业主和其余业主均在业主意愿签署表上签署“同意”意见。 但在施工过程中,1楼的业主却突然反悔,两业主均以其影响采光、通风等为由阻挠电梯施工。社区多次组织沟通、调解均未果。为此,该单元其他住户将1楼两户业主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对该单元电梯安装施工的阻碍和妨碍,配合加装电梯合同继续履行。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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