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起交通事故,其中涉及扬州市宝应柳堡镇的一起事故,姜先生的父亲被判定需要为未发生碰撞的事故承担责任。报道详细描述了事故经过、责任判定的依据以及法律界人士的一些表态。事故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事故经过
姜先生的父亲在驾驶电动四轮车变道时,后方骑电动车的颜大妈摔倒,双方未发生碰撞。道路公共视频显示,女子是在姜先生父亲车后两三米处摔倒的,没有发生接触。
关键观点2: 责任判定
虽然双方没有碰撞,但姜先生的父亲因为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并涉嫌违法变道,被判定需要承担部分责任。法律界人士指出,‘接触’并非交通事故以及承担责任的必要前提,干扰、避让或其他危险行为导致的事故同样需要承担责任。
关键观点3: 和解达成
经过属地交警部门协调,姜先生和颜大妈最终达成和解,赔偿了部分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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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内容也很有料↓ ↓ ↓ 17起!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 买手机、平板……补贴申请指南来了! 国家奖助学金涨了!覆盖面更广! (点击查看视频) 最近,宝应柳堡镇的姜先生拨打关注热线87650000反映:正月初六,他父亲驾驶停在路边的电四轮变道时,后方骑电动车的女骑手摔倒,双方未发生碰撞,父亲却被判要承担部分责任,这让他无法接受。 姜先生介绍,发生事故的人民西路是一条东西向的混合道路,当天下午,他父亲驾驶电动四轮车去镇上取快递,将车停在北侧非机动车道上。取完快递准备离开时,父亲往左打方向,准备驶入机动车道。 就在这时,后方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不知为何突然冲向南侧另一条机动车道,撞上了迎面驶来的汽车,导致额头受伤。姜先生的父亲觉得事故与自己没有关系,便驾车离开了。没想到,第二天辖区交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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