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周女士在酒店工作期间因疫情影响被借调至商超企业,工作期间受伤后,酒店和商超企业不愿为其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因此,周女士的工伤认定应由酒店承担。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情简介
周女士作为酒店服务人员,在疫情期间被借调至商超企业工作,后在工作中受伤。酒店和商超企业都不愿意为她申请工伤认定。
关键观点2: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企业可以与借调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关键观点3: 法律分析
周女士虽然在商超企业工作,但其劳动关系仍在酒店,因此酒店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关键观点4: 结论
周女士可以先自行申报工伤,如果确实属于工伤,责任应当由酒店承担。
文章预览
案情简介 周女士是一家酒店的服务人员,2021年上半年因受疫情影响,酒店的生意基本停滞。为了控制人工成本,该酒店与周女士、某商超企业达成借调协议,将周女士借调至该商超企业上班。10月中旬,周女士在工作期间受伤,但是酒店和商超企业都不愿为她申请工伤认定。周女士想知道,自己受到的工伤事故伤害,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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