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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5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项目建设引导性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 生态环境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 ( 环固体 〔 202 5 〕 10 号 )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 〔 2022〕28号)要求,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项目,促进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省生态环境厅同意,现将江西省2025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发布如下。 一、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 2024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约325万吨,期初库存约28万吨,期末库存约23万吨,利用处置约330万吨,其中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约105万吨,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约225万吨。 全省危险废物产生类别涉及《国家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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