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第33类“幽雅”酒商标的相关内容概述。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幽雅”酒商标的起源和历史
1965年,茅台酒厂技术负责人李兴发首次提出“幽雅细腻”为酱香型白酒的香气特点,并沿用至今。自1997年起,国家和行业标准将“幽雅”作为白酒香气感官词汇的强制标准。
关键观点2: “幽雅”商标的应用和争议
古井贡公司以第4412409、43654805号“幽雅”商标为引证商标,对“荷花幽雅、古福承匠心幽雅”等商标申请注册分别提起异议和无效宣告。国知局支持了古井贡公司的主张。第三人提交的证据显示“幽雅”标识在白酒等商品上进行了实际使用,起到了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
关键观点3: 关于“幽雅”商标的其他信息
关联阅读中提及了“年份原浆”无效宣告案二审判决书的内容,以及古井贡公司名下的其他商标申请记录。另外,文章还提供了关于“幽雅”商标的各种相关资源下载链接。
文章预览
第 33 类 “幽雅”酒商标 : 1965年,茅台酒厂技术负责人李兴发首次提出“ 幽雅 细腻”为酱香型白酒的香气特点,此后在 茅台酒瓶背面一直沿用 至今 。 1997年起,有《QB/T2305-1997号国家轻工行业标准特香型白酒》、《GB18624-2002国家标准地理标志产品水井坊酒》、《GB19327-2003古井贡酒》等20多份国家和行业标准均将“幽雅”作为白酒香气感官词汇的强制标准,且标准的发布时间远早于诉争商标的申请日等。 根据国家图书馆“幽雅”关键词检索报告,1980年以来在人民日报等一千多篇报刊杂志及文献中均有“幽雅”作为白酒香气感官特点的报道。 (QB/T2305-1997号标准截图) 贵州食品工业协会《关于请求释明“幽雅”是否为白酒类商品通用描述性词汇的回函》: 古井贡公司主张通过使用“幽雅古井贡”等,取得或增强了商标的显著特征。 关联阅读: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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