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规范了全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支付标准的制定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支付、管理和监督。明确八类药品不纳入《广东医保药品目录》,包括滋补、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等。同时规定了医保用药管理的四大机制和四种机制的具体实施方式。医院制剂可医保支付。规定了专家评审和程序审查调出药品的情形。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
该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管理,包括药品目录的调整、支付标准的制定等。
关键观点2: 八类药品不纳入《广东医保药品目录》
明确规定了不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的八类药品,包括滋补、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等。
关键观点3: 医保用药管理的四大机制
《暂行办法》规定了完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机制、医保药品准入与支付标准衔接机制、医保药品支付机制和医保药品企业监督机制等四大机制。
关键观点4: 医院制剂可医保支付
支持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符合条件的医院制剂可以医保支付。
关键观点5: 专家评审和程序审查调出药品的情形
规定了经过专家评审和程序审查后,符合一定条件的药品可以被调出《广东医保药品目录》。
文章预览
自 11月1日起,《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正式实施 ,进一步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支付标准的制定,还有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支付、管理和监督等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滋补、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等八类药品不纳入《广东医保药品目录》。 广州日报资料图 八类药品不纳入《广东医保药品目录》 《暂行办法》规定,以下八类药品不纳入《广东医保药品目录》: 八类药品不纳入目录 (一)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二)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三)保健药品。 (四)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五)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六)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七)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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