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这两篇通知分别涉及观山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的任免情况,以及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几位审判员的任命和免职。所有任免决定均由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12月23日发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彭彦博同志被任命为观山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通知中明确决定了彭彦博的任命。
关键观点2: 夏良霖同志被任命为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通知中明确决定了夏良霖的任命。
关键观点3: 彭峰同志被免去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通知中明确决定了彭峰的免职。
关键观点4: 王李文等同志被任命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通知中明确了王李文及其他几位同志的任命,并附有帮助期限。
关键观点5: 李雷雷同志被免去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通知中明确了李雷雷的免职。
文章预览
关于彭彦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4年12月23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彭彦博同志为观山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夏良霖同志为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彭峰同志的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观山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 关于王李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4年12月23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李文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静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帮助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张洪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帮助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李欧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帮助期从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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