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上海二中院
本账号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账号,在这里您可以了解到我院的各类资讯。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今天看啥  ›  专栏  ›  上海二中院

可否以业主未交物业费为由拒绝业主车辆进入小区?| 基层治理案例⑥

上海二中院  · 公众号  ·  · 2024-04-09 16:02
    

文章预览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因小区车位规划等原因,小区停车位成为了稀缺资源。部分建成时间较早的小区原先没有规划车位,现仅能在公共道路上划定数量有限的停车位,难以满足小区业主的停车需求;部分新小区虽然有规划车位,但配比不足,亦存在停车位一位难求的困境。在小区停车位不足的情况下,应如何合理地设计规划业主的停车顺位,是困扰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的一个难题,实践中也易出现因规则设立和执行失范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从而引发纠纷的情况。 基本案情   上海市某小区为自管小区。王某系该小区业主。2014年王某对于小区物业费涨价持有异议,未再交纳过物业费。该小区内公共道路规划为地面停车位,停车费为200元/月,王某停车费交纳至2020年12月止。根据王某2015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停车费收据显示,王某停车费的交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