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芦淞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寻找被执行人龙菊文、林强、谢红荣、湖南嘉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谢斌贤、谢灿荣的财产线索。执行案号为(2024)湘0203执2298号,执行依据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湘02民终262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标的为110000元。公告中详细列出了各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及公司地址。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举报人可获得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作为赏金,并严格保密其身份信息。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被执行人信息
该公告涉及多个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悬赏寻找,包括龙菊文、林强、谢红荣等个人以及湖南嘉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等组织。
关键观点2: 执行案件细节
执行案号为(2024)湘0203执2298号,执行依据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执行标的为110000元。
关键观点3: 悬赏细节
举报人提供有效财产线索可使案件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将获得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作为赏金。公告明确了举报期限,并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文章预览
芦淞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第四期) 本院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龙菊文、林强、谢红荣、湖南嘉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谢斌贤、谢灿荣不履行法定义务,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龙菊文、林强、谢红荣、湖南嘉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谢斌贤、谢灿荣的财产线索: 执行案号: (2024)湘0203执2298号 执行依据: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湘02民终2627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 110000元 被执行人:龙菊文,女,1976年3月13日出生,汉族,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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