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发文,推行新建商品房‘购房即交房、交证’政策。满足条件的购房人在交齐房款后可以同时办理交房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对于已办理和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也有不同的在线申办流程。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推行‘购房即交房、交证’政策
广州市多个部门联合发文,实施新建商品房的即时交房和交证政策,购房人在满足条件后,可以一并办理交房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关键观点2: 已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的在线申办流程
自2024年8月26日起,对于已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双方购房网签后可在线申办增量房转移登记,缴纳相关税费、登记费后,经资料核验通过的直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关键观点3: 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的预告登记流程
对于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在2024年10月底前,买卖双方购房网签时可同步在线申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无需缴纳相关税费、登记费,经资料核验通过的直接核发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
文章预览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广州市税务局近日联合发文《关于推行广州市新建商品房“购房即交房、交证”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广州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购房人交齐房款,满足交房条件和过户条件的(贷款购房的应同时满足抵押登记条件),可以一并办理交房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实现“购房即交房、交证”。 针对已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自2024年8月26日起,买卖双方购房网签后可在线申办增量房转移登记,缴纳相关税费、登记费后,经资料核验通过的直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针对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在2024年10月底推进对于完成竣工验收、满足交房条件但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房屋,买卖双方购房网签时可同步在线申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无需缴纳相关税费、登记费,经资料核验通过的直接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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