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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司法保护规则研究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课题组 课题组成员:谢甄珂(课题负责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四庭庭长)、卢爱媛(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柴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助理)、张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提要 商业秘密民事纠纷中,原告主张保护的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是案件审理的焦点问题之一,原告所称商业秘密范围的确定及其是否满足秘密性、保密性要件是案件审理的重点。对被诉侵权行为是否成立的评价方面主要有根据证据直接认定和推定两种方式,两种方式均须通过信息比对确定被告获取、披露或使用的信息与涉案商业秘密是否构成相同或实质上相同。被诉侵权行为成立时,须审查被告合法来源抗辩是否成立;确定被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时,须根据法律和具体案情确定是否销毁侵权载体、损害赔偿的计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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