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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19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关于印发《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规划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榕自然综〔2024〕1124号)”。 “实施细则”针对新建建设项目、既有建筑、公共开放空间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提出管控要求,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改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与充电设施安全问题。 《细则》明确,严格新建项目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规划审批。新建项目应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设施纳入非机动车停放场所统筹考虑,按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技术规定等有关要求进行配建,统筹考虑交通出行安全、便利等方面,优化平面布局。 在停车布局方面,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不得占用、堵塞消防疏散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与安全出口等。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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